•1.目的
•加强对船舶各种应急设备和系统的维修保养,保证其可靠性。
•2.适用范围
•适用于船舶各种应急设备和系统,包括:救生艇筏、应急消防泵及消防泵、应急发电机、应急空压机、油类速闭阀、机舱应急吸入阀、主机旁应急操作装置、应急舵、机舱风机、应急关闭装置、机舱水密门、机舱安全通道、二氧化碳灭火装置、救生衣/救生服、应急逃生呼吸器等。
•3.职责
•3.1机务科负责对应急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.
•3.2船舶各主管人员按照《船舶检修、分工明细表》做好主管的应急设备维修保养工作。
•4.应急设备维护保养与检查:
•4.1救生艇、筏:
•4.1.1每周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检查,并把检查情况写进《航海日志》:
•.1所有救生艇、筏均应进行目视检查,以确保随时可用;
•.2检查应包括(但不限于)吊钩、吊钩与救生艇的连接以及承载释放装置是否已妥善并完全复位;
•.3只要环境温度在发动机启动和运转所要求的最低温度以上,救生艇发动机均应进行运转试验,总时间不少于3分钟。在这段时间内,应证实变速箱和齿轮箱传动系统运行正常。
•4只要天气和海况允许,救生艇应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,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;
•.5应对通用报警系统进行测试。
•4.1.2确保救生艇吊艇架滑车活络,吊艇钢丝无锈蚀,(若发现艇索蚀耗超过制造厂规定的标准或使用达到5年,则应取早者更换艇索)救生艇本体无裂缝,吊艇机手动限位器和自动调节限位器可靠,转舵装置灵活。
•4.2应急消防泵及消防泵:
•.1随时处于可用状态,每周校用试验并记录。
•.2校用试验时,在最高位置的消防栓上应能维持两股射程不少于12米的水柱或消防栓处的压力0.28MPa。
•4.3应急发电机
•.1随时处于可用状态,每周校用试验并记录。
•.2每周起动试验并记录,及时补充燃油和润滑油并放燃油柜的凝结水。
•.3保证低温起动性能。(在零度时应有冷机起动能力)
•4 30分钟内能够连续起动三次。
•.5自动起动,人工起动功能正常。
•.6在主电源断电后45秒内能及时供电。
•.7应急情况下,保证3小时、18小时有关场所的照明。
•.8应急情况下,保证18小时供电的设备包括:航行灯、信号灯、船内通讯设备、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、应急状态下需要的舱内信号设备和消防、白昼信号灯、船舶号笛、手动失火按钮、航行设备。
•.9应急情况下,自动供电并保证舵机至少连续30分钟工作。
•4.4.应急配电盘:
•.1板内外清洁,接线正确,螺母无松动。
•.2每月至少实验一次,检查应急起动应符合要求。
•.3每年进行一次试验,检查与主配电板联锁装置动作应正常。
•4.5蓄电池:
•.1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。在充电完毕旋上注液孔塞后,可用蘸有碳酸钠溶液的抹布擦去电池外壳、盖子和连续的酸液和灰尘。
•2极柱夹头和铁质提手等零件表面上应保持一层凡士林油膜,如有氧化物必须刮除,接线头和电池极柱保持紧密接触。
•.3注液孔上胶塞必须旋紧,以免使电解液溢出,透气孔必须畅通。
•.4为了消除极板磁化现象,应按时进行过充电和定期进行全容量放电,以便使作用物质得到充分的均匀的活动。
•.5蓄电池应严禁烟火并保持通风良好。
•.6电解液每月测量一次比重,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。
•.7储藏室中应备有合格的硫酸和纯水,工具齐全。
•.8比重计、温度计、电压表等测量仪表定期校验。
•4.6应急空压机:
•.1始终处于立即可用状态,每二周校用试验并记录。
•.2每季度进行充气试验,记录应急气瓶充气压力和所需时间。
•4.7油类速闭阀:
•.1每半年进行就地及机舱外摇控关闭试验并记录。
•.2及时保养集控箱连结索,保持其装置操作灵活,外观完好。
•4.8机舱应急吸入阀:
•.1机舱大量进水时的操作步骤。
•.2始终处于立即可用状态。
•.3每季度进行开关活络检查。
•.4每年打开彻底检查,清洁保养、涂油,保证其效能。
•4.9主机旁应急操作装置:
•每半年操作试验,张贴操作规程,并做好试验记录。
•4.10应急舵:
•每季度操作试验,张贴操作规程,并做好试验记录。
•4.11机舱应急风机:
•每半年进行切断电源试验并记录。
•4.12 机舱天窗、烟囱百叶窗速闭装置:
•每季度进行开关试验并记录。
•4.13机舱水密门:
•每季度进行开关试验并记录。